中評社北京10月15日電/記者14日從湖南省紀委獲悉,包括衡陽市委常委、統戰部長羅東海在內的4名廳級幹部,因嚴重違紀受到“斷崖式”處理。
據介紹,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衡陽市委常委、統戰部長羅東海,衡陽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李輝,郴州市政協原主席劉廣明,省住建廳原副廳長王智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羅東海在擔任衡山縣縣長、縣委書記,衡陽市委常委、秘書長、副市長等職務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旅遊活動安排,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利用職權和職務影響為親屬從事金融活動提供便利。
李輝在擔任耒陽市委副書記、市長,衡山縣委書記等職務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向國家工作人員贈送禮金。
劉廣明在擔任郴州市政協黨組書記、主席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
王智光在任省建設廳副廳長期間,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收受禮金。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常委會議批准,決定給予羅東海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終止其中共衡陽市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給予李輝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行政撤職處分,降為副處級非領導職務;給予劉廣明同志留黨察看二年處分,按正處級重新確定退休待遇;給予王智光開除黨籍處分,按科員重新確定退休待遇。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