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3日電/為建立完善有利於保護保險消費者權益的機制,中國保監會日前出台《保險銷售行為可回溯管理暫行辦法》和關於落實該《辦法》的細則通知,並正式實施。
根據《辦法》,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開展電話銷售業務,應實施全險種、全過程錄音;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應開展可回溯管理;保險公司通過保險兼業代理機構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險產品,需要對關鍵環節進行錄音錄像;通過其他銷售渠道,向60周歲(含)以上年齡的投保人銷售保險期間超過一年的人身險產品,或銷售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應對關鍵環節進行錄音錄像。
針對消費者關心的信息安全問題,《辦法》規定,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對錄音錄像等視聽資料內容、電子數據嚴格保密,不得外洩和擅自複制,嚴禁將資料用作其他商業用途。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