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群眾認可”方面,包括群眾意見大、民主評議和年度考核測評結果差,在試用期出現重大失誤或犯有嚴重錯誤等;“作風品行”方面,包括頂風違紀,對待群眾態度惡劣,鋪張浪費,品行不端,追求低級趣味等。此外,辦法還專門對“裸官”、幹部檔案造假等情形作出規定。
記者採訪了解到,被認定為“不適宜擔任現職”的幹部,將通過組織調整調離崗位、改任非領導職務或免職實現幹部“能下”。近年來,河北突出對“關鍵少數”的監督,嚴格幹部任前把關,在市縣鄉集中換屆中,全省排除了有問題人選263人。集中開展對超職數配備幹部、違規進人、領導幹部及其親屬違規經商辦企業、“裸官”等問題專項治理。
在選人用人方面,河北省提出“五個重用、五個不用、五個調整”的鮮明導向,其中,“五個不用”,即堅決不用信念不牢、品行不端,跑官要官、投機鑽營,濫用職權、不講規矩,拉幫結派、鬧不團結,以及不幹不淨、以權謀私的幹部。“五個調整”,即堅決調整心思不集中、工作不在狀態,為官不為、混事度日,思想保守、得過且過,人崗不適、不能擔當,不嚴不實、作風漂浮的幹部。
通過推進幹部能上能下,河北匡正了選人用人風氣,樹立了鮮明用人導向。庸官懶官“鐵交椅”被打破了,不在狀態、不敢擔當的幹部就沒了市場,跑官要官、買官賣官等歪風邪氣得到遏制。一批勇於改革創新、實績突出的幹部則受到提拔重用,有效激發了全省幹部幹事創業積極性。
(來源:新華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