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肅清流毒,如何從制度上規範軍隊領導幹部,也是上層考慮的重點。
來看文件。
根據已披露的內容,文件規範對象是“軍級以上領導幹部”,規範的待遇標準主要有“辦公用房、住房、用車、工作人員配備、醫療”。
“從嚴”,是政知君看到新聞後的第一感覺。
本次文件重點是“嚴格規範軍級以上領導幹部在辦公用房、住房、用車、工作人員配備、醫療等方面的待遇標準”。
但這並不是十八大以來軍隊制定的第一個有關“福利待遇”的文件。
在2015年3月17日,總參謀部、總政治部、總後勤部曾印發《關於規範完善軍隊人員有關福利待遇的若干規定》。
那次規定,是對政策規定不明確、不易把握的相關待遇問題予以明確,明確官兵應當享受的合理福利待遇及標準。而本次的文件,又對高級將領的待遇問題做了規定。
側重點不同,但都體現了“破立結合”。
畢竟政策制度不健全不完善,政策不明確、不好操作,容易滋生不正之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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