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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智庫:曾蔭權案的香港輿情特點和影響
http://www.CRNTT.com   2017-11-20 00:21:55


 
  前特首曾蔭權涉嫌於在任期間收受深圳東海花園豪宅單位價值逾300萬港元豪華裝修,被廉政公署首次引用“行政長官接受利益”罪名起訴。但案件經兩次審訊,仍未能達成大比數有效裁決。案件於今年11月6日下午再訊,控方向法庭表明不會要求重審,高等法院應控方要求,把此案存入法庭檔案。換言之,律政司不再就此案提出訴訟,曾蔭權的收受利益罪不再重審,案件就此了結。另一方面,曾尚有一項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在身,判監20個月,現正保釋等候上訴,上訴案有待排期聆訊。

  曾蔭權涉貪案起源於2012年香港行政長官選舉前後。當年2月18日,港報首先揭露曾蔭權偕妻出席澳門一個賭場的春茗活動,報道一經發表便引發公眾對曾蔭權公職操守的關注。隨後一眾香港傳媒鋪天蓋地報道曾涉嫌官商勾結,引發社會廣泛討論。同年2月28日廉政公署宣佈接受社會民主連線的舉報並展開相關的調查行動。2016年10月11日,曾蔭權被控行為失當兩項罪名,第三度在香港高等法院提訊時,曾被律政司再加控一項收受利益罪及修訂兩項原有的行為失當罪的內容。

  今年2月17日,陪審團以8:1大比數裁定第二項控罪(涉及東海花園租務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被告罪成;至於第三項控罪(涉及何周禮授勳的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則以一致裁定被告無罪;此外,就收受利益罪並未達成大比數裁決。本次裁決意味著迄今為止唯一一個先後擔任三個政府最高官職(包括財政司司長、政務司長及特首)的曾蔭權成為香港歷年來最高級被判罪成的官員。

  香港社交媒體如何議論曾蔭權涉貪案?不同政治力量的輿情有何不同?不同階段有何不同?為此,中評智庫大數據中心採集了今年1月1日至11月6日期間的輿情數據,並加以清洗篩選,對關於該議題的輿情進行深入分析,現將主要輿情概況與特徵分述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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