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日電/ 近日,北京市紀委市監委出台《關於對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履職情況和信訪舉報工作開展監督檢查的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加強對各區紀委區監委、市紀委市監委派駐機構、市屬國有企業和高等院校紀委監察處的工作指導和履職情況的監督,加強對全市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辦理情況的專項檢查,確保監督責任落實到位。
《方案》明確,聚焦市委十一屆巡視中發現的部分紀檢監察機關“三轉”不到位,主業不突出,沒有全面履行監督責任,信訪舉報查辦不力,以及未針對核心職能、核心業務、易發風險開展監督等突出問題,強化日常監督和專項檢查,加大對履職不力的紀檢監察機關和紀檢監察幹部的問責力度,不斷提高隊伍的創造力、凝聚力、戰鬥力。
《方案》指出,市紀委市監委執紀監督部門要圍繞巡視整改落實情況,通過聽取匯報、查閱資料、重點談話等多種形式,對聯繫地區、部門、單位的紀檢監察組織和紀檢監察幹部履職情況開展監督檢查,著力發現和糾正落實中央、市委決策部署中存在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不實不准、弄虛作假等行為,著力解決履行監督責任不力等突出問題。要及時跟進紀檢監察巡察工作,對巡察中發現的問題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的地區、部門、單位開展有針對性的監督檢查。市紀委市監委將組織開展全市紀檢監察系統信訪舉報專項檢查,對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信訪舉報件處置情況進行大起底,重點檢查舉報渠道是否暢通、工作機制是否完善、工作程序是否規範、線索處置是否充分等情況。
堅持抓早抓小,運用好監督執紀“四種形態”,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早提醒、早糾正。對“三轉”不到位,主業不突出的,及時約談黨委(黨組)、紀委(紀檢監察組)的主要負責人。對履行監督責任不力,導致本地區本部門本單位“四風”問題禁而不止,發生系統性和區域性腐敗問題的,既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黨組織的責任,也要追究紀檢監察組織的責任。對在履職中不擔當、不作為,工作不實、弄虛作假,搞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的,擅自擱置、積壓信訪舉報件,壓案不查或者越級查的,要從嚴問責,絕不姑息。(來源: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