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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認現場 |
中評社北京12月8日電/12月7日,雲南保山市公安局隆陽分局以“兒子打老子,雷不劈你警察還治不了你了?”為題,對外公布了一起男子多次酒後無故暴力毆打父母的事件。警方表示,男子的行為除了違背了倫理道德,已涉嫌違法,給予其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據介紹,12月5日22時50分,一名老婦人氣喘籲籲神情慌張的來到瓦馬派出所報警稱:“警察,快些快些!我家那不孝子要把我老伴打死了”。
接警後,值班民警迅速隨老人趕到現場,將正在毆打父親的楊某控制住,後將其傳喚到派出所做進一步調查。經查,當日22時30分,楊某酒後回到家中,便開始無故對已睡下的父親拳腳相向,使用堅硬的鑰匙猛擊父親後腦,其母親聞聲趕來勸阻,結果也被打了。無奈之下只能跑到派出所報警求助。
長期以來,楊某數次酒後無故毆打其父母,但清醒後又總會向父母認錯,可憐天下父母心,老兩口選擇了一次次的原諒他。直到這次楊某凶狠的將父親毆打致頭破血流,母親這才意識到,他們對兒子的一次次容忍,只會換來更殘酷的毆打,這才報了警。
楊某的行為除了違背了倫理道德,已涉嫌違法。目前,公安機關依法給予其行政拘留15日、罰款500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百善孝為先,兒子打父母,是違犯社會公序良俗的行為,違背了我國尊老愛幼的傳統美德。《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規定,毆打他人的,或者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並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一)結夥毆打、傷害他人的;(二)毆打、傷害殘疾人、孕婦、不滿14周歲的人或者60周歲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毆打、傷害他人或者一次毆打、傷害多人的。
(來源:雲南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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