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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教授擬獲減刑:曾被稱“捐精院士”
http://www.CRNTT.com   2017-12-13 13:31:43


段振豪 資料圖
  中評社北京12月13日電/曾入圍中科院院士候選人,卻因一場“捐精”風波被調查,最終因貪污罪獲刑13年的段振豪,日前在監獄服刑期間擬獲減刑。

  記者從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看到,昨日(12月12日),北京市一中院發布關於審理罪犯減刑案件的公示,公示內容提到,罪犯段振豪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二十七萬八千零七元八角,現在北京市良鄉監獄服刑。2017年12月8日,刑罰執行機關以罪犯段振豪獲得2個監獄改造積極分子獎勵為由,建議對其減去有期徒刑不超過7個月。

  新京報此前曾報道,段振豪曾擔任中國科學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研究員、計算地球化學及其應用學科組組長。2011年5月,他被列入中科院候選院士名單。

  但在一個月後,有人連續發布11篇博客,以圖片和文字的形式指控段振豪包二奶、養私生女、找小三和小四。帖子還指出,段振豪包養二奶的費用來自科研經費。

  在接受媒體採訪時,段振豪表示帖子是他妻子所發,但對指控內容全盤否認,稱只是捐精給對方生孩子。這一說法當時引發輿論關注。

  同年7月21日,中科院地質與地球物理研究所在其網站發布聲明,稱發現段振豪虛報冒領差旅費涉嫌貪污,中科院監察審計部門已將其移送司法機關。

  2013年1月,北京市一中院審理認定,段振豪與該案另一被告人共同貪污124萬。除此之外,段振豪單獨貪污5.85萬,另一被告單獨貪污17.85萬,最終以貪污罪判處段振豪有期徒刑13年。

  一審判決後,段振豪以量刑過重為由提出上訴。2013年10月,北京市高院作出判決,維持原判。

  (來源:《新京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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