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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華和服刑人員 |
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我有百十號員工 但曾是村裡的“問題少年”
15歲打死人進了監獄
我的企業最多的時候有上百號員工,現在有三十幾人,他們和我一樣,都是刑滿釋放的人員。我和他們一樣,都蹲過大牢。
我是溫州樂清人,今年四十出頭,從小就是村裡臭名昭著的人,因為打架厲害,不少人都被我揍過,村裡的人背地裡喊我“槍斃鬼”。現在是法治社會,路上車和車碰了,打個110,警察就來了。以前不是這樣,撞車了,司機下車先打一架,誰輸了誰賠錢。
我爹娘都是老實巴交的農民,實在拿我沒辦法,我娘跟我講:出去打架可以,但不能拿刀和斧頭去打。她認為拳頭打是打不死人的。
我小學讀了8年,留級了3年,初中沒讀完就不想讀了,所以到現在很多字都不會寫,連自己的名字也寫不像樣。當年我去工商註冊公司名字,我說公司叫“家人玻璃裝飾有限公司”。對方問,哪個“家人”?我不會寫啊,只能嘴巴說“一家人”的“家人”,結果人家理解成“憶佳人”的“佳人”,等拿到證我才看到字錯了,只好將錯就錯用到現在。
13歲,我跟著親戚去蘭州學做羊毛衫生意。15歲那年,有群人故意在我櫃台門前砌了一道墻,擋著我做生意。本來想給他們送幾萬塊錢息事寧人,對方不要,一懊惱,我帶了群兄弟跟對方打群架,結果我拿刀子捅死了對方一個人。
大概年紀小吧,天不怕地不怕,捅死人心裡也不覺得慌,一審判死緩,遠在樂清的爹娘賣了家裡的房子,給我找律師打官司,再把家裡所有的積蓄都拿出來賠給死者家屬。一來我未成年,二來對方是黑社會,敲詐勒索在先,最後法院改判有期徒刑7年。
在監獄裡表現好,減刑到5年。那年冬天,我出獄了,看到來接我的父母衣著單薄,再回到樂清一看,家裡為我的事情已經傾家蕩產,這時,我心裡才感到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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