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2017年12月26日,浙江省杭州市某機關下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餘建軍貪污案在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餘建軍因犯貪污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5年,並處罰金200萬元,扣押凍結在案的財物沒收並繼續追繳贓款。
這起看似尋常的職務犯罪案件,其實與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密切相關——此案正式移送杭州市上城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前,由新成立的上城區監察委員會立案調查。3月17日,上城區監察委員會依法對餘建軍作出立案調查決定,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這也是全國首例監察留置案。
無經驗可循、無先例可依,在省、市兩級的指導下,上城區監委大膽破冰,細化留置措施操作流程,在33日內對該案終結調查並順利移送,標誌著浙江監察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進入監察業務具體實施的新階段。
最艱巨的挑戰迎頭而來
——從零開始的先行先試
3月16日深夜,上城區紀委、監委辦公大樓仍未熄燈。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區監委主任金曉東與區紀委副書記、區監委副主任吳電榮,還在等待。
約14小時前,上城區監委接到區公安分局報告:16日凌晨4時,餘建軍到轄區派出所投案,自稱其套取公款用於網絡賭博,現已無法償還。
向市紀委報告後,金曉東很快接到通知,參加當天下午市紀委的專題會議。會議明確,由上城區監委進行初核,並成立由金曉東任組長的工作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
16日下午5時30分,案件調查工作會議在區監委召開,決定抽調20餘名業務骨幹組建調查組,兵分兩路開展談話和書證調取工作。一組由區監委委員田濤、第一紀檢監察室主任戚曉峰帶隊,與餘建軍進行談話;二組與兩名證人核實相關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