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8日電/日前,美國BiTMICRO公司依據《美國1930年關稅法》第337節規定,向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提出申請,指控對美出口、在美進口或在美銷售的固態存儲驅動器、可堆叠電子元件及其產品侵犯其專利權,請求美國國際貿易委員會發布有限排除令及禁止令。三星、惠普、宏碁、聯想等企業涉案。
“337調查”中企屢中招
近3年來,美國發起的“337調查”案中涉及中國的案件數明顯增多。來自中國商務部的數據顯示,2015年共有29起;2016年達到歷史高點,為52起;2017年達36起。中國已連續15年成為遭受該調查最多的國家。
2012年,中國的中興、華為和韓國的三星等企業就曾遭遇過“337調查”;2013年,聯想、三星、鬆下、東芝被指光驅產品涉嫌侵權;2014年,聯想與百思買、索尼等品牌因部分集成電路設備及相關無線通信設備被調查。在此次調查中,聯想再次“中招”。
清華大學法學院科技文化與競爭法中心主任馮術傑認為,要客觀辯證地看待“337調查”。“知識產權已成為一種常用的貿易壁壘。有些知識產權權利人以受害者身份提出調查,事實上是貿易戰中的一種措施。專利權人可以針對涉嫌侵權的主體發起維權程序,甚至申請採取訴前措施,這是把競爭對手驅逐出市場的一種手段。‘337調查’提出的條件是,只要權利人認為第三方涉嫌侵權就可以提出申訴,並不一定需要提供充分確鑿的侵權依據。不能僅憑調查的啟動就認為被調查方一定侵權。”馮術傑對國際商報記者表示,被起訴公司應採取積極的回應措施,提供有利於己方的理由和證據。
1月5日,國際商報記者聯繫到聯想集團相關負責人,該負責人表示,公司目前正在圍繞此次事件積極處理應對,並開展調查,後續相關動態將在調查核實後對外發布。
保護知識產權企業要主動
頻繁遭遇“337調查”也給中國企業敲響警鐘,知識產權領域的摩擦日益成為一些國家實施貿易保護的新手段。“要規避這樣的情況,最根本的還是在於中國企業提升自主創新能力,而創新是一個長期過程,不是一蹴而就的。相比發達國家,中國企業‘走出去’的時間還很短,需要時間和磨練。”上海政法學院知識產權研究中心副主任曹陽在接受國際商報記者採訪時表示,面對海外不熟悉的市場和環境,企業“走出去”前一定要做足功課,要對目標地區的法律和知識產權環境做好前期調查,也可以聘請當地律師,以便防患於未然。
曹陽認為,“337調查”持續不斷,暴露出中國企業“走出去”存在的一個隱患,就是部分國內企業在知識產權方面缺少自我保護的意識。中國目前擁有自主知識產權核心技術的企業比例較低,在核心技術、關鍵技術上對外依存度較高。很多企業雖然產品在市場上銷售得很好,但沒有核心的專利技術,很容易被其他企業利用知識產權手段進行牽制或搶奪話語權。
馮術傑強調,企業產品出口前,要加強海外知識產權侵權預警措施,檢索和分析目標市場區域的相關知識產權情況,甚至在產品進入市場前的設計階段就要對知識產權侵權風險進行分析和評估。國家知識產權局為此還指導設立了專門的機構為我國企業“走出去”提供護航服務。
此外,馮術傑還表示,中國企業一定要盡可能地在全球重要目標市場國家申請專利尤其是核心專利,做好國際專利布局,只有不斷積累更多更好的專利,才能在面對競爭和訴訟時增加自己的勝出籌碼,在新一輪國際產業競爭中贏得先機。唯有如此,中國企業邁出國門時才能更好地應對國際貿易中的壁壘與風險,走得更遠、更好。
(來源:國際商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