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8日電/網評:不能讓病人對救命藥失去安全感
來源:光明網 作者:高亞洲
日前,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特大生產、銷售假藥案。根據案情披露,從海外代購到非法生產、銷售,涉案人員在長達一年半時間裡,通過醫生牽線搭橋,向全國30個省份銷售抗癌藥物數十種,涉案金額超千萬元。經權威機構鑒定,這些抗癌藥均系假藥,有的根本不含有效成分。
很難想象,一些動輒出價上萬,外面包裝全是英文的抗癌藥物,竟然是由一些毫無醫學常識的人,動手灌裝出來的,至於裝的是什麼,連這些藥販子自己都不知道。而在這些藥的另一頭,卻是無數深陷絕望的病人,他們把這些假藥奉為救命藥,不曾想卻要被這些假藥禍害。
幹出這等喪盡天良的事,自然是要狠狠譴責的,但是,如果再去條分縷析,這些假藥販子是何以大面積禍害無辜病友的呢?更進一步來說,他們的罪惡之手是如何伸出來的?
深究其中的案情,一條犯罪發生鏈清晰顯現:代購——發現購藥需求旺盛——自制——醫生牽線搭橋——瘋狂銷售自制藥。恰是這看似並不複雜的犯罪發生鏈,隱匿著太多的不正常。
從代購到發現需求旺盛,這不是簡單的發現商機,而是進口救命藥的進入門檻過高所致。根據權威機構發布的數據統計,從2001年到2016年,發達國家有460多種創新藥上市,而能進入國內的只有100多種。造成國外新藥在國內上市遲滯的原因,關鍵就是國內藥審制度。幸好,“優先審評”制度已在國內正式落地,這一弊端將得到徹底革除。
制度上的壁壘,可能有其特定的時代背景因素,但是,從自制到醫生牽線搭橋環節,則有著太多的觸目驚心。這些藥販子是如何走進這些醫院的?是如何說服這些醫生的?又是如何建立如此龐大的銷售體系的?
逐利衝動下的人性幽暗是可以想見的理由,但是,依賴道德的自覺從來都不靠譜,所以才需要規則建設的兜底防範。近些年,針對藥品銷售,國家建立了一系列的嚴格規定,就進口藥來說,不僅要先審查是否符合質量標準,還要考察是否對國人安全有效。監管體系不可謂不縝密,但其中的漏洞顯而易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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