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1日電/2月19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發布通告稱,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天津市通行管理措施進行調整。自2月22日起,京牌轎車在津早晚高峰不限行,工作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可正常通行。
相關措施2月22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發布通告稱,自2018年2月22日起,天津市人民政府決定對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載客汽車在天津市通行管理措施進行調整。北京牌照小型、微型載客汽車不受天津市關於外埠牌照機動車早晩高峰限行規定的限制,即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在天津市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也可正常通行,同時須遵守天津市關於機動車限行管理其他有關規定。
天津市目前執行的日常尾號限行措施也是按車牌尾號分為5組,並定期輪換限行日。需要注意的是,京津兩地實行同步尾號限行措施,以2月22日(周四)為例,兩地的限行尾號均為3和8。
網友曾建議調整京牌機動車的限制
2013年,天津市相關部門“為有效緩解交通擁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氣環境質量,決定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
依照2013年12月15日發布的《天津市政府關於實施機動車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自2014年3月1日起,工作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7時至9時和16時至19時,禁止外埠牌照機動車在外環線(不含)以內道路通行。
就在天津剛剛確定外埠牌照機動車限行規定時,不少京津兩地的市民就向政府部門提出了質疑。其中,在人民網的“地方領導留言板”欄目中,至今仍保留著一條網友給天津市有關部門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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