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3日電/校門口24小時有人值守;幼兒園監控系統達到全覆蓋、無死角;小學生校車必須是專用校車,按規定路線行駛;設立安全管理部門,配備至少1名由正式在編人員擔任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昨日,北京市中小學幼兒園平安校園建設標準(試行)發布,從八方面、92個項目為平安校園立“規矩”。
市教委介紹,預計到2020年,全市中小學幼兒園將基本達到平安校園建設標準,各區基本完成中小學幼兒園平安校園建設達標任務。
師生都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
新發布的標準從安全領導組織體系建設、安全管理制度和日常管理體系建設、安全宣傳教育體系建設、安全綜合防控體系建設、安全隱患排查整治體系建設、安全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體系建設、平安校園建設組織實施與經費保障和特色創新工作八方面,規範平安校園。
每一大項都被細分為諸多評價標準和評價內容,共計92個“規矩”。市教委表示,要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為主原則,各區要對推進本區中小學幼兒園平安校園建設工作負主責,市級部門主要負責全市平安校園建設相關政策標準的制定、調整,加強對各區工作的指導、督促、檢查和驗收。
按新規,中小學每月開展一次疏散演練,幼兒園每季度開展一次疏散演練。中小學幼兒園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都應該接受安全教育培訓,受教育率達到100%。
學校要開展預防欺凌教育
“不”字成為新規中高頻出現的詞匯。比如小學、幼兒園落實低年級學生、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校(園)的低年級學生、幼兒交與無關人員照管;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搶險等應當由專業人員或者成人從事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與製作易燃易爆、有毒化學品等具有危險性的活動,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活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