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10日電/成都居住證積分入戶細則發布
獻血做慈善可加分 違法犯罪要被減分
暖暖春日喜報來啦!市民關注的《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試行)》,3月9日在成都市人民政府網站公布,有效期兩年。
只要你持有成都市居住證,符合相關條件,就可以參加積分入戶的申請。華西都市報-封面新聞記者梳理發現,市民可通過做慈善、獻血、志願服務等九大項獲得相應積分,而有個人不良信用記錄、違法犯罪的相應減分。
入戶起跑線標準分值100分申請人按積分高低排位
積分標準分值為100分。居住證總積分達到標準分值,且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具備申請積分入戶的資格:
申請人持有本市居住證(有效期內),年齡為男55周歲以下,女50周歲以下。申請人在本市行政區域內按國家和省、市相關規定連續繳納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和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5年以上。同時,無刑事犯罪記錄及未參加國家禁止的組織或活動。
年度居住證積分的入戶指標計劃,經市政府審定後發布。自公布積分結果十日內,成都市人口服務管理辦根據達到標準分值的持證人入戶申請,按照積分高低順序排位,積分相同的按照參保年限、居住年限等依次排位,依據年度居住證積分入戶指標計劃確定入戶名單,在成都市居住證積分公眾服務平台網站公示,公示期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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