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振濤認為,通過比特幣的傳播使用,人們開始關注到比特幣的運行機制,並進行總結,由此提出區塊鏈的概念。
之後,越來越多的互聯網金融平台開發區塊鏈項目,推出各類代幣融資交易。
去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中央網信辦、工業和信息化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其中表示,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加強代幣融資交易平台的管理,各金融機構和非銀行支付機構不得開展與代幣發行融資交易相關的業務。
公告稱,近期,國內通過發行代幣形式包括首次代幣發行(ICO)進行融資的活動大量湧現,投機炒作盛行,涉嫌從事非法金融活動,嚴重擾亂了經濟金融秩序。
代幣發行融資風險表現在哪些方面?
尹振濤認為,ICO和IPO之間存在較大差別。“IPO和ICO其實一點不相似。IPO過會(新股發行前要通過證監會審批、開會討論——記者注)時,券商、律師事務所都要出文件,然後看能不能上市,接著通過股票交易機制讓大家可以購買股票。ICO只有一個白皮書,項目開發者自己寫的,沒有律師審核和券商輔導。IPO是核准制,要過會;而ICO不用過會,今天開一個論壇,一站式就可以上線、就可以購買,這是ICO和IPO的區別”。
“首次代幣發行其實是一種融資行為,按照白皮書的說法要完成白皮書上所寫的互聯網金融或者是區塊鏈項目的應用,包括一些美好的前景,當然拿到錢之後怎麼使用就不清楚了,也可能揮霍了。”尹振濤說。
據尹振濤介紹,真正的風投機構非常專業,除了談判還要對業績進行考核,對項目的進展和使用進行監督,但是ICO沒有。沒有考核、監督,因為ICO讓普通老百姓去投資,老百姓沒有談判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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