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3日電/網評:如何紓解“眾籌變眾愁”的慈善尷尬
來源:紅網 作者:高亞洲
“這是我親戚的朋友,信息真實,請大家幫幫病重的他”“我的初中同學,希望大家伸出援手,幫幫他”……近年來,個人求助性質的網絡眾籌信息不時在朋友圈刷屏。同時,“騙捐”等負面新聞屢屢被曝,真假難辨的求助讓愛心人士產生了質疑。針對這一現象,今年兩會上,浙江大學副校長羅建紅委員直言:“遏制騙捐先要正本清源”。
騙捐的頻頻發生,這首先說明網絡眾籌在互聯網時代,有著強大的生命力。強大的生命力背後,既是源於網絡眾籌的“門檻低、手續少、效率高”優勢,同時也是國人樂善好施的品質表征。
與樂善好施等關鍵詞同時出現的,還有“募集資金虛高、善款支配不透明”,甚至是直接“騙捐”。這樣的一個凝聚著道德意味的慈善形式,當它遭遇以虛偽、造假為手段的騙捐悍然侵入時,這顯然不能以“這是硬幣的兩面”來搪塞,這說明它存在不少的漏洞。
探尋它的漏洞,仍需回歸到問題的本源來。從眾籌變成眾愁,我們固然可以從道德出發,追問騙捐者的道德責任,但是,客觀來說,在看得見的利益面前,所謂的自覺和自律,本身就是不靠譜的,追問其中,意義也不大。真正值得追索的是,這些騙捐行為何以能輕易得逞?
置於公共語境來說,當這些騙捐者把手伸向眾籌時,大多也會經歷“敢做、想做、能做”三個階段,敢做的發生,對應著他們內心的有恃無恐;想做,則對應著他們對外界環境的基本判斷;能做,則對應著外界約束的乏力。而從敢做、想做到能做,最根本的問題,還是出在“能做”環節上。換句話說,騙捐行為的發生,除了利益的驅動外,最根源的問題,還是在於,缺乏相應的規制機制,讓他們從滋生出“想做”的念頭後,直接過渡到“能做”。
這裡的規制機制,又包括幾個方面:一是平台的審核機制;二是違規的懲罰機制;三是法律的預防機制。從目前來看,申請眾籌是有平台審核機制的,但是,這些審核,大多停留在申請者的自我證明上,由於求證成本過高,平台方很難進行完整的求證。而在平台之外,通過公共服務平台可以建立的信息共享機制的缺失,更是讓審核機制變得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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