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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這份親綠民調機構公佈的數據有意思
http://www.CRNTT.com   2018-04-24 11:13:21


 
  不管怎樣,既然有約百分之四十二的民眾認為“教育部”應負較大的責任,那麼,百分之五十一定民眾贊成“教育部”應積極審查這起爭議的校長任命案,對“教育部”此前未能予以積極審查這起爭議事件的態度,就是持有偏向負面的觀感的,因而新任“教育部長”吳茂昆有必要對此進行徹查。有時,徹查不一定是壞事,反而能夠廓清真相。為此而“引咎下台”的前任部長潘文忠,其“咎”之一就是任由該事件發酵下去,既不進行必要的調查,以確定管中閔是否有違法行為,及不適格,結果所放到火,反燒到自己身上,而且也連累了不少民進黨的政務官,包括填補其空缺的新任部長吳茂昆。

  但吳茂昆昨日應邀到“立法院”進行業務報告,被多名“立委”管中閔的人事案時,仍然“死鴨子嘴硬”,一方面說是公務人員到大陸兼職是違法的,“教育部”倘查出管中閔有明確適法上問題或違反相關規定,“教育部”就不會予以聘任;另一方面卻又承認,對管中閔是否有到大陸兼職還不知道,兼職案需要有明確事證,這部分還要釐清,本週三將召開諮詢委員會議討論,將根據現有遴選辦法來檢視遴選爭議。

  文章說,吳茂昆的色厲內荏,出於兩個“拿不准”,第一個“拿不准”是管中閔在大陸的大學“兼職”情況如何,究竟有否觸犯《兩岸關係條例》相關規定?如果從嚴解讀《兩岸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就將讓蔡英文的“維持現狀”在兩岸學術交流領域“破局”。如果經過調查,即使是按照從嚴解讀的《兩岸關係條例的相關規定,用“放大鏡”來檢驗管中閔的所謂“兼職”情況,倘是“查無實據”,甚至是“被冤枉”呢?吳茂昆的說法是否就應該逆向運用,必須向管中閔發出聘書?相信,屆時他將會為此而深受困擾。

  第二個“拿不准”是,包括吳茂昆在內的不少民進黨政務官,都曾有過類似管中閔那樣的經歷,如果處分管中閔,按照“比例原則”,包括自己在內的某些民進黨政務官,也應遭受同樣的處罰,這就將會造成“打擊一個管中閔,傷害一批民進黨政務官”的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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