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5日電/ICO平台和比特幣交易無風險退出國內市場
虛擬貨幣市場監管取得初步成效
中國人民銀行4月23日表示,全國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基本已實現無風險退出。
這也意味著,我國對虛擬貨幣市場的監管取得初步成效。早在2013年12月5日,人民銀行等5部門即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風險的通知》,明確強調比特幣不是貨幣,僅為一種特定的虛擬商品,不能在貨幣市場流通,金融機構不得開展相關業務。
2017年比特幣價格一路飈漲,最高曾突破2萬美元,吸引了大批投資者參與其中。同時,以比特幣和各類虛擬貨幣為媒介的非法金融活動蔓延,風險巨大。為此,2017年9月份央行等7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叫停ICO並關停虛擬貨幣交易平台。
根據監管政策,任何場景下各種場內外代幣融資交易平台或者媒介都不得進行人民幣與任何形式的虛擬貨幣的直接交易,也不允許平台以中介形式撮合交易。嚴監管之下,全國摸排出的ICO平台和比特幣等虛擬貨幣交易場所基本已實現無風險退出。
不過,隨著“禁令”的升級,部分原在境內的ICO項目轉戰海外,一些比特幣交易平台也以掛摘牌、點對點等方式繼續在海外提供比特幣與人民幣之間的“場外交易”。由於這種方式目前不受監管,投資者一旦遭受欺詐或其他侵害將面臨難以維權甚至無處維權的處境。
因此,有專家認為,監管層應當更深刻認識虛擬貨幣有跨境、跨領域流動的特點,提高監管規範的法律效力層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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