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12日電/新建鐵路選線應盡量減少對城市的分割,新建車站選址盡可能在中心城區或靠近城市建成區,確保人民群眾乘坐高鐵出行便利,避免高鐵沿線產業布局同質化和單一房地產功能開發。高鐵車站建設要規模適當、經濟適用,切忌貪大求洋、追求奢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自然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與中國鐵路總公司聯合發布《關於推進高鐵站周邊區域合理開發建設的指導意見》(簡稱《指導意見》),對未來高鐵線路、高鐵站規劃、選址以及與產業、城市融合發展等提出具體要求。
防止盲目追求規模和大幹快上
《指導意見》稱,近年來,一些地方依托高鐵建設的有利條件,積極探索推進高鐵車站周邊區域開發建設,取得了一定發展成效。但總體上看,我國高鐵車站周邊區域整體開發建設仍處於起步階段,各方面對高鐵建設和城鎮化融合發展研究還不深入,個別地方高鐵車站周邊開發建設不同程度地存在初期規模過大、功能定位偏高、發展模式較單一、綜合配套不完善等問題,對人口和產業吸引力不夠,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不夠牢固,潛藏著一定的社會經濟風險。
《指導意見》明確,按照“規劃協調、布局合理,量力而行、有序建設,站城一體、綜合配套,市場運作、防範風險”原則,推進高鐵車站周邊區域合理開發建設;杜絕邊建設、邊規劃,防止盲目追求規模和大幹快上,避免高鐵沿線產業布局同質化和單一房地產功能開發,提升開發建設質量水平和效益,並明確了幾個方面重點任務。
新建車站選址盡可能在中心城區
強化規劃引導和管控作用。堅持規劃引領,充分論證高鐵車站周邊開發建設可行性、必要性,因城施策、因站而異推進高鐵車站周邊區域合理有序開發建設。對於既有站改造的高鐵車站、位於中心城區或與既有產業園區等結合較好的高鐵車站,有關城市要嚴格按照既有城市規劃,結合城市功能提升和結構布局優化做好車站周邊綜合開發。對於城市外圍新建的高鐵車站周邊具有開發潛力的,相關城市要依據城市總體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等統一布局,合理確定車站周邊開發建設的功能定位、規模和邊界,做好規劃預留和控制,按照規劃規範有序推進開發建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