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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太三。(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台北5月15日電/馬英九被控洩密案,台灣高等法院今天依違反通保法判馬英九有期徒刑4個月;“法務部長”邱太三中午接受廣播節目主持人黃光芹訪問時表示,洩漏“國防”以外的機密是輕罪,他覺得量刑上還好、合理。
邱太三表示,毫無問題,在個案中所有司法人員不得向非法定職務內的人洩漏,但“總統”到底有無聽的權力,或者是能不能去聽,坦白說這在法律上是模糊的,而去講的人是違反法律。
邱太三也說,“總統”聽,大概沒有人會認為“總統”犯法,但能否指示(教唆)司法人員再去向其他不應該的人洩漏,這才是案件關鍵所在。
黃光芹在節目中也舉卸任“總統”李登輝、陳水扁曾陷入官司,再到今天馬英九遭高院判刑,並指以馬英九的政治性格,是無法容忍的;邱太三指出,這種事的發生是“國家”的不幸,這也提醒擁有權力的人要小心謹慎。
邱太三說,對於本案的基本事實,馬本人亦不否認,至於法律上的評價,因馬可以上訴,就交給法院做最後的確認。
馬英九被控洩密等案遭台北地檢署起訴,一審獲判無罪。全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今天撤銷原判決,依違反通保法改判馬英九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