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網評:國產三文魚?要保障知情權
來源:東方網 作者:張立美
近日,有關“淡水三文魚”的話題引發爭議。中國市場上有三分之一是“假冒”三文魚?中國漁業協會官網24日發布了一則關於“國產三文魚”的澄清聲明,從內容上看,漁業協會是支持將“虹鱒”視為“三文魚”的。
“民以食為天”,“食以安為先”。“淡水三文魚”,直接關係到廣大愛吃刺身食客的食品健康安全,在社會上引起廣泛爭議,這是很正常的一件事情。對於這個嚴肅的民生問題,權威部門、專業聲音當然不能失聲,必須用專業的說法一錘定音。
目前,根據很多漁業領域專家發表的觀點來看,基本上可以判定的兩個事實是:一個是淡水養殖的虹鱒可以稱為“三文魚”,青海省人工飼養的“淡水三文魚”、“國產三文魚”不是假三文魚。因為“三文魚”本身不是學名,不是一種魚的科學名稱,而是鮭鱒魚類的商品名稱統稱,是一種通俗叫法。三文魚分為鮭科鮭屬與鮭科鱒屬,其中鮭科鮭屬包括大西洋鮭、阿拉斯加鮭魚,鮭科鱒屬則包括“淡水三文魚”虹鱒和“海水三文魚”海鱒。另一個是我國青海省人工養殖的“淡水三文魚”沒有安全問題,可以製作刺身生吃,不必擔心寄生蟲的問題。
不過,要徹底打消人們對“國產三文魚”的顧慮和擔憂,權威部門的一錘定音不能只是嘴上說說,還有必要通過網絡現場直播演示“國產三文魚”的專業檢測過程及其結果,以及公布更多的“國產三文魚”檢測報告,這樣才會更有說服力,才能更讓消費者認同生吃“國產三文魚”不存在衛生安全問題。
再者,誠然“國產三文魚”不是假三文魚,可以稱為三文魚,也可以製作成刺身安全生吃。但是商家、餐館在銷售“淡水三文魚”特別是銷售用“淡水三文魚”製作的刺身,必須充分保障食客的知情權,要向消費者講清楚,進而才能充分保障消費者的選擇權,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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