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6日電/圖為尚未脫貧摘帽的國家級貧困縣湖南省汝城縣舉債修建的愛蓮廣場,僅6株銀杏樹就花了285萬元,8根圖騰石柱花了120萬元。與廣場相對的是縣委縣政府的辦公大樓。
湖南省汝城縣是國家級貧困縣。據湖南省委巡視組反饋,該縣負債率在湖南省排名第一。幾乎一半的錢都用在大搞城市開發和城市建設,而培植財源、促進產業發展方面還不到6%!僅修建愛蓮廣場就花了4800餘萬元。而一些基本民生問題卻長期得不到重視和解決,仍有村民靠煤油燈照明。
對於國家級貧困縣而言,按說應該把主要精力、財力、人力用於扶貧脫貧上面。令人詫異的是,該縣不僅不把扶貧攻堅作為頭等大事,反而舉債搞起了形象工程,即“面子”很“闊”,“裡子”卻很“窮”,這種重“面子”而不重“裡子”的現象,應當成為反面典型。
儘管巡視反饋之後,該縣主要領導已被處理,巡視反饋的問題已經逐條在整改,但這一案例給我們帶來的警示,值得總結。尤其對其他貧困縣而言,這一案例帶來太多教訓,只有汲取其中的教訓,端正黨風政風,才能重民生的“裡子”,而不是重形象工程的“面子”。
比如,切實管住地方政府“舉債權”。汝城縣之所以花4800餘萬元建廣場,並不是財政多麼富有,而是舉債搞形象工程。數據顯示,該縣2015年至2017年綜合債務率分別為274%、285.74%、336%,負債率在湖南省排名第一。由此可見,其舉債權並沒有受到應有的約束。因此,如何防止盲目舉債、瘋狂舉債,是一個急需解決的問題。
再如,切實管住地方“花錢權”。地方有限的財力,究竟花在“裡子”上還是花在“面子”上,這似乎是個很容易回答的問題,因為只有花在“裡子”上,才算是用在刀刃上。而在汝城縣,卻把有限的財力用在形象工程上。這說明當地政府的“花錢權”沒有受到嚴格約束。從這個角度而言,要想約束地方政府“花錢權”,既要從政績考核入手,也要從工程審批入手,如限制形象工程審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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