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學法學院副院長薛軍教授介紹,電商平台違規今後也將被嚴管。自明年1月1日起施行的電商法規定,電商平台經營者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平台內經營者有侵害消費者合法權益的行為,但未採取必要措施的,電商平台經營者擅自删除消費者的評價的,都將視違法類別和情節輕重受到相應懲罰。
專家表示,斬斷“刷單”鏈條,要堅持堵疏結合,治標更要治本。
從電商平台的評價體系來看,很多平台是根據民宿客棧銷售額的高低來決定是否將其優先推出。而影響從業者在平台內的“默認排名”因素,主要是銷售分、傭金分、點評分等,分別對應銷售量、向平台交納的傭金高低、好評數量,這就為從業者“刷單”提供了動力。
多位民宿從業人士建議,電商平台應設計更為合理的排名規則和激勵方案,不唯“好評”論英雄,而是給“菜鳥”以機會,扶持其成長。
據悉,多地正加快相關制度探索。如成都最近出台的民宿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鼓勵社會機構開展民宿服務質量與信用評價,引導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輿論監督,確保民宿經營者和第三方平台誠信經營,進一步擠壓“刷單”空間。
來源:新華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