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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兩名越獄重刑犯仍在逃
http://www.CRNTT.com   2018-10-05 15:04:28


  中評社北京10月5日電/遼寧省凌源第三監獄昨天發布協查通報,稱兩名罪犯越獄。一名脫逃罪犯叫王磊,該犯因綁架罪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2017年12月減為無期徒刑。另外一名脫逃罪犯張貴林,因搶劫罪被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公開資料顯示,該人曾犯過兩次脫逃罪。遼寧省監獄管理局昨晚給中國之聲發來最新通報稱:已成立脫逃案件應急指揮部,協調公安、武警進行追捕。根據有關線索,罪犯目前脫逃行蹤仍在遼寧境內,現正在全力抓捕中。

  全省緊急行動

  遼寧省監獄管理局昨天下午給中國之聲發來情況通報:遼寧省凌源第三監獄兩名罪犯脫逃後,遼寧省委省政府要求各有關部門通力協作,迅速組織抓捕。遼寧省監獄管理局立即啟動應急處置預案,成立了脫逃案件應急指揮部,協調公安、武警進行追捕。當地監獄管理系統一位工作人員說,(當地監獄管理機構)已經成立指揮部,協調公安、武警現在正在全力追捕,目前掌握的情況顯示,他們還在遼寧境內,沒有出省。

  越獄細節披露

  目前網絡上針對逃犯逃脫的原因披露,為兩名犯人逃走時偷走了獄警的衣服,利用衣服中所夾帶的門禁卡逃出監獄。知情人士向中國之聲透露:這個情況到目前還沒就是進一步核實,監獄調查反映嫌犯可能破壞窗戶、鐵栅欄之後脫逃。

  監獄方面的協查通報中,兩名脫逃犯一人叫王磊,漢族,1985年3月7號出生,初中文化,該犯因綁架罪被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2017年12月28號減為無期徒刑,2016年12月22號調入凌源第三監獄服刑。另一人名為張貴林,男,漢族,1979年9月18日出生,該犯因搶劫罪被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2014年6月12日調入凌源第三監獄服刑。根據多種信息核對,有媒體指出張貴林還曾在2014年因與獄友發生爭執、衝突,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這份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張貴林又名“張飛”,2001年7月11號因搶劫罪被安徽省阜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七年,2007年9月18號刑滿釋放。2009年1月19號因搶劫罪被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值得關注的是,其在2011年和2012年兩次因脫逃罪,被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及兩年,最終與前罪沒有執行的刑罰無期徒刑等並罰,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刑法專家:重刑犯越獄將如何懲處?

  中國政法大學刑事司法學院教授阮齊林表示:很多國家規定,普通的脫逃一般判的很輕。因為犯人脫逃,這是人性使然,所以不要過分的責怪他。但在脫逃過程中造成人員傷亡,造成監獄設施損壞,處罰很重。中國也有類似規定。一旦罪犯以脫逃罪抓回來以後定罪判刑——比如判有期徒刑,和原來的無期徒刑合併,這就意味著它這個新犯的罪所判的刑,在這個原來的刑罰執行裡面體現不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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