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1月2日電/近日,記者從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獲悉,軍委有關部門決定將國家醫療保障局納入國家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乙類目錄範圍的17種抗癌藥全部納入到軍隊合理醫療用藥範圍,從今年11月1日開始執行。有關負責人表示,這是繼今年軍隊合理醫療保障範圍新增513種藥品之後又一次增加,充分體現了習主席和中央軍委對全軍官兵和老幹部身心健康的關懷,確保了軍隊患者及時享受到國家醫藥衛生改革和抗癌藥品稅收政策調整帶來的福祉。
軍隊合理醫療藥品保障水平,直接關係到部隊廣大官兵和老幹部的切身利益與身心健康,直接關係到“備戰打贏”的藥材綜合保障能力和建設一流軍隊的強軍目標。近年來,軍委後勤保障部衛生局十分重視官兵用藥保障,先後修訂了《軍隊合理醫療藥品目錄》等規範,使官兵合理用藥、安全用藥、科學用藥、特需用藥有了制度保障。這次將17種抗癌藥及時納入軍隊合理醫療保障範圍,使軍隊患者合理醫療癌症治療用藥水平整體高於國家醫保用藥支付水平,為軍隊提供堅強的衛勤保障。
這17種抗癌藥共涉及非小細胞肺癌、腎癌、結直腸癌、黑色素瘤、淋巴瘤等多發常見癌種,其中實體瘤治療藥12種,血液腫瘤治療藥5種,均屬於臨床必需、療效確切、患者迫切需求的腫瘤治療藥品。17種抗癌藥品價格與平均零售價格相比,降幅達56.7%,抗癌藥醫保准入專項談判充分體現了國家對醫藥創新的重視和支持。
軍委後勤保障部要求各級衛生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藥材供應機構,統一思想,提高認識,認真做好藥品採購供應、目錄增補、臨床使用、質量監管以及合理用藥知識宣傳等工作,確保廣大部隊官兵和老幹部用藥及時、安全、合理、有效。
(來源:澎湃新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