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媒體曝出“九省市高中名校學生論文涉嫌造假,或涉自主招生黑幕”,便是一個深化高校自主招生改革的重要警示信號,它表明在高考制度現代化的過程中需要不斷完善制度規則,彌補制度漏洞。
當前,我國經濟、教育等總體發展存在較大的城鄉、地區和階層差異,若“過快”地弱化統一高考的地位,或“過重”地強調綜合素質評價在錄取中的作用,無疑會形成新的高考壁壘,包括城鄉壁壘、地區壁壘和階層壁壘。因而,新一輪高考制度改革推行“三位一體”綜合評價錄取辦法,應注意把握推行的速度與規模。
此外,新一輪高考制度改革強調“全面實施素質教育,增加學生的選擇性,分散學生的考試壓力,促進學生全面而有個性的發展”,這一原本良善的改革動機,在“理性人”的選擇下,導致浙江新高考出現物理科目選考人數“斷崖式”下降的問題,引起物理學界和教育界的普遍擔憂。種種跡象表明,伴隨高考制度現代性的增強,也可能帶來“難以預料”的弊病。
當然,高考制度現代化關涉教育現代化和國家現代化的建設全局,不能因其存在這樣或那樣的“現代化陷阱”,而裹足不前,反對改革。相反,應在充分調研與論證的基礎上,堅定漸進而穩妥地改革。
展望未來,高考制度必須通過新一輪綜合改革做到三個相適應:一是與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步伐相適應,進一步推進招考分離,完善政府宏觀調控、考試機構實施考試、考生誠信高考、高校自主招生、社會依法監督的高校招生機制;二是與即將到來的高等教育普及化人才選拔格局相適應,進一步推進多元入學,完善因校制宜、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個性化招生的高校招生模式,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多元化入學需求;三是與社會主義教育制度基本性質相適應,進一步促進高考公平,完善加分政策和弱勢群體入學政策,加強教育考試法制建設,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的高考利益。
總之,高考制度現代化的目標既包括高考制度設計的合理化安排,也包括高考制度實踐的功能性要求,它是國家建設、社會變革、教育改革以及人的發展對高考制度改革的綜合訴求,其根本任務是服務與促進學生發展,最終實現高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來源:中青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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