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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減稅“紅包”精准落袋(圖片來源:人民視覺) |
中評社北京11月12日電/11月4日,是《個人所得稅專項附加扣除暫行辦法(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截止日期。在線上公開徵求意見的同時,財政部、稅務總局還舉行了多場座談會,向納稅人、財稅專家面對面徵求意見。
作為此次個稅改革的一大亮點,六大專項附加扣除究竟能給納稅人減少多少稅負?在實際操作中,抵扣如何更加簡便易行?記者進行了採訪。
減稅力度大
六大專項附加扣除一次性推出,納稅人月入萬元有望免稅
“專項附加扣除方案一公布,大家的關注點一下都集中到六項扣除上了。”陳昕是北京市東城區一家企業的人事經理,10月20日開始,她就一直忙著回復公司同事的各種咨詢,“都是詢問個稅專項扣除的事,大家算來算去都減了不少稅。”
從10月1日起,我國修改後的個人所得稅法部分減稅措施進入實施階段,個稅起徵點由3500元/月提高至5000元/月,而當不少人還沉浸在收入增加的喜悅時,個稅改革第二波紅包——專項附加扣除的《暫行辦法》於10月20日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引發新一輪減稅的熱烈討論。
根據《暫行辦法》,此次新增的個稅專項附加扣除包括六個方面:
——子女教育。納稅人的子女接受學前教育和學歷教育的相關支出,按照每個子女每年12000元(每月1000元)的標準定額扣除。
——繼續教育。納稅人接受學歷或非學歷繼續教育的支出,在規定期間可按每年4800元或3600元定額扣除。
——大病醫療。納稅人在一個納稅年度內發生的自負醫藥費用超過1.5萬元部分,可在每年6萬元限額內據實扣除。
——住房貸款利息。納稅人本人或配偶發生的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可按每月1000元標準定額扣除。
——住房租金。納稅人本人及配偶在納稅人的主要工作城市沒有住房,而在主要工作城市租賃住房發生的租金支出,可根據承租住房所在城市的不同,按每月800元到1200元定額扣除。
——贍養老人。納稅人贍養60歲(含)以上父母的,按照一定標準定額扣除。納稅人為獨生子女的每月扣除額度200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