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協調推進民營企業違約債券處置,助力民營企業紓困。對因現金流緊張發生債券違約,但符合經濟結構優化升級方向、有前景的民營企業,督促省級發展改革部門組織各方力量,在嚴格防止違規舉債、嚴格防範國有資產流失前提下,對民營企業進行必要的財務支持和救助,按照市場化、法治化原則化解處置違約債券風險,助推區域內產業龍頭、就業大戶、新興行業等重點民營企業紓困。
最後,配合金融管理部門,實施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計劃和股權融資支持計劃。按照民營企業債券融資支持計劃的機制設計和市場化運作原則,在企業債券領域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融資,為經營正常、流動性遇到暫時困難的民營企業發債提供支持。
在補短板的同時防範化解重大風險,各地應把握好“三個嚴格”
投資補短板成效初顯,但也有人擔心,在實際操作中基礎設施領域投資加快會不會形成新一輪的地方債務風險?
為了進一步增強基礎設施對促進城鄉和區域協調發展,以及在改善民生等方面的支撐作用,近期國務院辦公廳出台了《關於保持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力度的指導意見》,聚焦8個重點領域,提出了加強項目儲備、加快推進前期工作、保障在建項目實施、加強資金保障等10項政策措施。
“《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在做好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有關工作的同時,要防範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和金融風險,堅決打好防範化解重大風險的攻堅戰。”孟瑋表示,對各地方政府而言,要把握好“三個嚴格”:
一是嚴格可研論證。在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要根據地方財政承受能力和地方政府投資能力,充分論證資金籌措方案是否可行,加大財政約束力度;
二是嚴格項目建設條件審核。區分輕重緩急,對確有必要、關係國計民生的在建項目,統籌採取有效措施保障合理融資需求,避免出現“半拉子”工程的情況;
三是嚴格擔保舉債行為。嚴禁違法違規融資擔保行為,嚴禁以政府投資基金、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政府購買服務等名義變相舉債。
“對金融機構而言,關鍵是要審慎合規經營,盡職調查、嚴格把關,按照市場化原則評估借款人財務能力和還款來源,做到審慎授信。”孟瑋說,“各地方、各部門要合理安排工程項目建設,堅決避免盲目投資、重複建設。同時,管控好新增項目融資的金融‘閘門’,牢牢守住不發生系統性風險的底線。”
(來源:人民日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