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有車有房的低收入市民,如果符合條件,也可享受低保待遇。《關於進一步加強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認定工作的指導意見》和《北京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及低收入家庭救助制度實施細則》明年1月1日實施,本市社會救助政策大幅降低門檻,按照新修訂的政策,符合條件可以享受救助的市民擴大了近一倍,預計13萬人擴展到20萬人以上。
新的政策體現了幾個特點:保障對象越來越精准;從收到申請到批准將在23個工作日內完成相關工作;根據市民的房子、票子、車子進行人性化調整,并給了各區政府自主空間,讓政策更好惠及困難群衆。
貨幣財產認定條件大幅放寬
在財產認定條件方面,現行規定中,申請社會救助家庭擁有應急之用的貨幣財產總額,人均應不超過24個月城市低保標准之和,新政策規定:2人以下戶家庭,人均不超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1.2倍;3人以上戶家庭,人均不超過上年度本市居民人均消費支出。
以2017年度居民人均消費支出37425元為例,2人戶和3人戶家庭的貨幣財產總額分別為8.98萬元和11.23萬元,與現行政策的4.8萬元和7.2萬元相比,新政策放寬了認定標准,降低了救助准入門檻。此外,申請或已獲得社會救助期間,出現家庭成員罹患重大疾病、發生重大變故等突發情況,家庭財產發生異常變化的,各區根據實際情況決定具體處置辦法,充分考慮了政策執行的實際需要。
有車家庭符合條件也可享低保
現行政策中,家庭成員名下擁有汽車就不符合社會救助條件。新政策規定,居住在本市城六區以外,家庭擁有唯一機動車且用於家庭成員因罹患重大疾病在本市醫院長期就醫使用等特殊情形的,可適當放寬認定條件,具體認定辦法由有關區根據實際制定。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說,“我們的工作人員在密雲蹲點調研,發現一位困難農民每天要從新城子到密雲城區看病,坐公交車單程需要花2小時左右,所以家人用農用機動車送他看病,但正是因為這輛農用機動車,他無法申請相應救助,新政策就解決了他的困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