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下午,北青報記者從熊貓直播的相關人士處了解到,之所以將主播劉萬鑫告上法庭,是因為劉萬鑫與熊貓直播的合同還在有效期內,卻違約從熊貓直播跳槽至第三方平台。3000萬的索賠金額是依據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額而定。
熊貓直播相關人士表示,直播主播的流動性很高,行業內競爭激烈,“有很多主播都有經紀公司,同時一個成功的主播有各種機會,所以跳槽也是很正常的事”。
埋雷
為誘人條件不惜違約
名利落空反背巨額賠償
游戲主播小泉(化名)告訴北青報記者,此前他在國內一知名直播平台從事游戲直播,積累了一定的人氣後,一家直播平台的工作人員給小泉開出了“極為誘惑”的條件。“我當時在原直播平台的工資大概每個月五六千元左右,他當時給到一個月2萬元。”小泉告訴北青報記者,除高工資外,該平台還承諾會在主頁上給他安排“推薦位”,這對提高他的人氣有極大的幫助,“網絡直播看的就是人氣,所以這個條件對我很有吸引力”。
對於小泉與老東家的合同問題,該直播平台工作人員也答應“會為他解決”。2017年,小泉“跳槽”到新平台,并簽訂了為期一年的合同。隨後,原直播平台將小泉告上法庭。2018年11月,法庭認定他需賠償原平台約75萬元違約金。而小泉表示,自己直播生涯至今的總收入還不到20萬元,他短時間內根本無力支付這筆賠款。
不僅如此,小泉“跳槽”後在新平台的日子也不好過,當時來游說他的工作人員已經離職,承諾給他的種種待遇也沒有兌現,他在新平台的人氣和原來相比不但沒有提高,反而下滑了不少,最終達不到考核標准。一年合同到期後,新平台決定不再和他續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