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泉告訴北青報記者,如今他就職一家規模較小的直播平台,他希望能通過直播掙錢還清賠償金。
聲音
主播應提高法律意識
遵守契約精神
北京市康達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表示,直播平台和主播之間簽訂的合作協議往往并不屬於勞動合同,平台和主播之間也并非用人單位和勞動者之間的關系,故不能適用勞動法的規定。
所謂“主播違約”,主要是指主播違反了其與直播平台簽訂的競業限制約定條款。主播單方面解約,平台有權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
北京明航律師事務所律師戚連峰認為,法院之所以支持直播平台提出的高額賠償,與直播平台對主播的投入相關。“從我之前接手的案子來看,把一名主播從‘素人’培養成知名主播,平台方面會投入巨資。”戚連峰說,這就是為何法院會支持高額賠付的原因。
對於主播不顧合同違約跳槽,韓驍表示,不少主播在廣大青少年中有一定的影響力和知名度,更應潔身自好,誠信做人。他同時表示,主播一方面應該提高自身的法律意識,積極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但另一方面,主播們也應遵守基本的契約精神,避免因為違約給自己帶來巨大損失。
(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