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不妨將“一國”與“兩制”區分開來分析。首先來討論“一國”:許多人反對“一國兩制”的理由是中共所定義的“一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此一制度安排無疑代表“中華民國”的消滅,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完全統治。在鄧小平的1984年談話中,所指涉的“一個中國”確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但他之前在1983年也曾提過兩岸如果能夠統一,包括“國號、國旗及國歌”等事項都可以談。已故的前海協會長汪道涵更曾於1997年明確表示“一個中國並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也不等於‘中華民國’,而是兩岸同胞共同締造統一的中國”。而從江澤民之後的中共歷任領導人,在對台相關談話中,“一個中國”也逐漸成為一個兩岸統一國家的概念,鮮少指明“一個中國就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更常提到的是“兩岸同屬一中”的說法。顯示中國大陸基於“實事求是”的精神,重視的是兩岸統一的實質內容,而非表象的名稱問題,“一個中國”的“中國”究竟該如何定義,可以由兩岸共同討論決定,並非是鐵板一塊;反而是台灣部分人士被意識形態所綁架,刻意將“中華人民共和國”與“一國兩制”的“一國”劃上等號,畫地自限,自動放棄了解釋的話語權。
其次來探討“兩制”:相較於“一國”,“兩制”則有更大的探討空間。台灣方面早在蔣經國“總統”任內即提出“一國良制”用以抗衡中共所提出的“一國兩制”,之後陸續提出了“一國兩府”、“一國兩區”、“邦聯制”與“聯邦制”等“兩制”相關論述。黃光國及張亞中兩位台灣學者曾分別提出“一中兩憲”與“一中三憲”的“兩制”概念,前者是從兩岸政治現實的角度出發,雙方政府各自在其有效統治地區實施一部《中華民國憲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後者則是在“一中兩憲”的基礎上發展第三部憲法性文件,主要用來處理未來兩岸統一後的政治制度安排,其內涵包括“和平協議”、“軍事互信機制協議”與“國際空間協議”等三個協議。而在2015年一本由中國大陸智庫出版、被列為“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成果文庫”政治學第一名的《“一國兩制”台灣模式》專書中,對於前述的“一中兩憲”與“一中三憲”給予高度評價,將兩岸定位為“均為整個中國內部的兩個憲政秩序主體”,兩岸在此原則下所建立的“兩制”模式,既非“單一制下中央與地方的關係”,也非“聯邦制下聯邦與區域政府的關係”,而是一種具有“聯邦分權精神的準聯邦關係”,在現實國際社會上也有坦桑尼亞的成功案例可資借鑒。
習近平所提出的探索“台灣模式”無疑是一個重大的歷史性工程,政府與民眾都不應該輕忽以對,應該以正面且積極的態度來應對。但很可惜的是台灣目前兩個主要政黨都受到意識形態或政治包袱的影響,民進黨“假台獨,真反中”,罔顧台灣民眾利益,不惜激化兩岸情勢以達到特定政治目的之惡劣心態固不待言;而國民黨為了選舉考量,也放棄了兩蔣的初衷,長期以來避談統一。故而如果要期望國、民兩黨能夠以大是大非的宏觀格局,突破既有觀念窠臼來探索“台灣模式”,恐非易事。在這種情形下,政治立場較為客觀中立,也比較沒有政治包袱的第三勢力,反而更能夠發揮積極作用,而近年來由柯文哲帶動的“白色力量”,乃至於去年由非典型國民黨員韓國瑜掀起的“韓流”風潮,都說明了第三勢力在台灣存在著許多發展空間。中華民族致公黨以“致力為公”作為政黨核心價值,一貫致力於公民服務、公眾利益、兩岸和平統一與中華民族復興,以追求“兩岸和平,經濟共榮”作為努力目標。個人在中國大陸經商多年,深刻體認到對岸擁有許多資源及發展機會,一向主張“全世界都迴避不了中國,台灣更不能迴避”,台灣無論那一個政黨執政,都沒有權力為下一代決定他們的未來,更沒有權力切斷兩岸之間的關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