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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報業全媒體、南方都市報記者提問(中評社 張心怡攝) |
中評社北京3月9日電(中評社報道組)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於3月9日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在回答記者提問時表示,“鄉村振興促進法”在大會後可以提出一個初稿,在2019年內能夠形成一個比較成熟的徵求意見稿,力爭在2020年把這個法律草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在推進工業化、城鎮化的過程中,鄉村在很多地方在一定程度上是受到了損害的。所以在鄉村振興的過程中,我們不僅要有促進的政策、促進的法律、促進的制度,同時也要有相應的約束。才能確保在整體上實行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生存振興的總目標和總要求。
以下為文字實錄:
南方報業全媒體、南方都市報記者:這兩年農村返鄉創業挺火的,不知道經常往農村跑的陳錫文主任是否關注?我們了解到全國人大正牽頭起草鄉村振興促進法,請問這部法律將如何通過立法促進鄉村振興?謝謝。
陳錫文:你剛才講到農村的新產業、新業態不斷的發展,這確實是鄉村產業興旺的一種表現。但中央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產業興旺只是目標的一個方面,中央提出的鄉村振興是五句話,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以後,中央進行了一系列部署,特別是在2017年的中央農村工作會議和2018年的中共中央一號文件都明確提出,要制定鄉村振興法。去年3月,十三屆人大一次會議後,成立了十三屆人大農業農村委員會,中央把牽頭制定這部法律的責任落到了全國人大農委會。農委進行了一系列調查研究,向人大常委會領導作了匯報之後,徵求了各方面的意見,也征得了中央的同意,最後明確這部法律名稱叫“鄉村振興促進法”。
現在,時間正好過去了一年,在全國人大常委會領導下,農委會根據黨中央的一系列部署和要求,根據總書記關於鄉村振興的一系列重要論述,根據黨中央、國務院已經出台的實施鄉村振興戰略規劃的第一個五年規劃在各地落實情況,在這個基礎上,召開了一系列座談會,同時分別到十幾個省進行關於鄉村振興問題的專題調研,廣泛聽取了地方人大農委會對制定鄉村振興促進法的意見和建議。現在這項工作正在順利進行中,這部法律的起草領導小組和工作專班都已經成立,正在積極推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