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3月27日電/期盼了3個月之久的2019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終於落地。3月26日,財政部等四部委發布了《關於進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新能源乘用車、客車、貨車的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作了新的規定。
從《通知》內容來看,國家仍在鼓勵車企和相關企業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整車能耗要求以及純電動乘用車的續駛里程。但與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相比,今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力度進一步加大。以純電動乘用車的補貼標準來看,不僅“拿”補貼的續航里程標準大大提升,電池組的能量密度要求也有所提高。與2018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相仿,《通知》設置了三個月的過渡期,比2018年的過渡期少一個月;過渡期結束後,地方補貼將取消。
四部委在《通知》中表示,此次政策有三大目的:穩步提高新能源汽車動力電池系統能量密度門檻要求,適度提高新能源汽車整車能耗要求,提高純電動乘用車續駛里程門檻要求。
續駛里程250公里以下無補貼
與2018年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相比,今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退坡力度更大。
以純電動乘用車為例,《通知》顯示,續駛里程在250km(包括250km)至400km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金額為1.8萬元。而2018年的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要求,續航里程為25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可享受3.4萬元的補貼;續航里程在300km到400km的純電動乘用車,2018年可享受4.5萬元補貼。這意味著僅續航里程250公里到400公里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下降幅度最高達2.7萬元,補貼退坡60%。
而續航里程大於等於400km的純電動乘用車,2018年可享受補貼5萬元,2019年補貼新政調整為2.5萬元,補貼退坡50%。
此外,從補貼標準來看,純電動乘用車的續航里程補貼門檻從2018年的150km提升至250km,續航里程補貼的分檔更“粗放”,改變了2018年多達5個的補貼檔位,僅設置了250km~400km、400km以上兩個檔位。這意味著,續航里程在250km以下的純電動乘用車補貼將被取消。
《通知》規定,對於非私人購買或用於營運的新能源乘用車,按照相應補貼金額的0.7倍給予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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