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30日電/為做好2019年食品安全工作,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日前印發《2019年食品安全重點工作安排》(以下簡稱《工作安排》)。今年,將圍繞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突出問題,開展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設攻堅行動。
2019年食品安全的重點工作將在21個方面進行提升,包括風險評估和標準制定專項行動、農藥獸藥使用減量和產地環境淨化行動、國產嬰幼兒配方乳粉提升行動、校園食品安全守護行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治理行動、餐飲質量安全提升行動、保健食品行業專項清理整治行動、“優質糧食工程”行動、進口食品“國門守護”行動、“雙安雙創”示範引領行動等。
為發揮打假“利劍”震懾作用,始終保持對食品安全犯罪的高壓態勢。《工作安排》提出,對違法行為“處罰到人”。依法嚴厲處罰違法企業及其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主要負責人等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嚴格落實從業禁止、終身禁業等懲戒措施。
據悉,《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2018修正)中對主管人員從業禁止、終身禁業有明確規定:被吊銷許可證的食品生產經營者及其法定代表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自處罰決定作出之日起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終身不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也不得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來源:農民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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