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6日電/記者7月5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新制定的《稅收征管操作規範》(以下簡稱《操作規範》)已於近期出台,所有稅收業務全國統一規範;半數業務事項被精簡;“信用+風險”動態監管納稅人。
明確稅費和非稅收入全國統一規範
2018年機構改革後,稅務系統實現國稅地稅二合一,并分步接收社保費和非稅收入征管職能。相應地,《操作規範》對原分國稅、地稅業務編制的稅收征管規範進行全面修訂。
對所有稅收業務明確全國統一規範;對社保費征繳共性事項明確全國統一規範;對全國統一執行的非稅收入業務事項明確全國統一規範,稅費和非稅收入征管操作實現統一化、規範化和標准化。
納稅人身份證件等資料不再需報送
國家稅務總局征管和科技發展司司長饒立新介紹,《操作規範》大幅精簡了征管業務事項和表單資料。
同質化流程整合精簡,對比原征管規範,業務事項精簡50%。取消一批需要納稅人、繳費人報送的資料,比原征管規範精簡48%。紙質表證單書也進一步精簡,精簡幅度達到26%。
比如,單位納稅人登記、個體經營登記等5個事項被整合為“納稅人(扣繳義務人)身份信息報告”一個事項;身份證件、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複印件等資料一律不再報送;小微企業的所得稅年度報表中的部分表單及基礎信息填報要求等也全部取消。
監管納稅人風險, 結果計入信用積分<nextpage>
《操作規範》明確,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繳費人進行信用和風險畫像,并據此開展風險預測、監控、防範和應對事項。風險應對結果將計入信用積分。
對信用積分高的納稅人、繳費人提供更多更優的增值服務;對信用積分低的納稅人、繳費人適度加大檢查頻次。
西南財經大學教授湯繼強認為,此舉有利於對信用低、風險高的納稅人、繳費人實施精准監管,對信用高、風險低的納稅人、繳費人在少打擾甚至不打擾的基礎上提供更便捷的辦稅繳費服務。
此外,分批次取消稅務證明事項、增值稅扣稅憑證認證時限由180天改為360天等最新改革事項均在《操作規範》中體現。
(來源:新京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