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3日電/近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確定加強常用藥保障和穩定價格的措施,確保群眾用藥需求和減輕負擔。為回應社會關切,22日,國新辦舉行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國家醫療保障局副局長陳金甫就加強常用藥供應保障和穩定價格措施的有關情況進行了詳細介紹。
保障重點藥品供應 建立常用藥保供穩價長效機制
國家衛生健康委員會副主任曾益新介紹說,今年4月以來,國家衛健委會同相關部門採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不斷進行建立健全基本藥物、急(搶)救藥、短缺藥和原料藥等常用藥保供穩價長效機制相關工作。
在組織做好重點藥品供應保障具體工作方面,曾益新回應,積極推動有關方面於7月10日恢復氯法齊明的生產和投放市場;積極協調國內企業擴大阿糖胞苷產能,應對國外停產造成的短缺;指導地方解決硝酸甘油生產難題;制定第三批鼓勵研發申報兒童藥品清單和第一批鼓勵仿制藥品目錄清單。
在推動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等政策落實方面,據介紹,目前,24個省份明確了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比例。三級醫院基本藥物使用比例明顯提升。推動醫療機構配備使用醫保談判抗癌藥。去年醫保局組織17種抗癌藥談判,其中9種藥品是2018年全年採購量的5倍以上,伊布替尼是2018年全年採購量的18倍。
同時,查處原料藥壟斷違法違規行為,對4種原料藥立案調查。簡化原料藥上市流程。
曾益新指出,目前,隨著短缺藥品供應保障體系逐步建立健全,中國藥品短缺矛盾有所緩解,大範圍、長期性短缺情況較少,主要為暫時性、局部性短缺,今年各地建議國家應對處置的品種10餘種,每個品種限定在個別省份,不具備普遍性。
針對常用藥供應保障,國家衛健委將進一步做好六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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