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2日電/擴大區域開放是當前中國擴大對外開放程度、建設開放型經濟體制的必由之路。長三角和粵港澳地區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發揮了重要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其中《長三角區域一體化發展規劃綱要》明確指出,長三角地區要成為全國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樣板區,率先基本實現現代化的引領區和區域一體化發展的示範區,成為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高地。
中國網發表中國人民大學長江經濟帶研究院研究員、經濟學院教授王孝鬆,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碩士研究生田思遠文章表示, “粵港澳大灣區”2017年被寫入政府工作報告,《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綱要》於2019年2月公布,一個國際一流的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正在逐漸成型。客觀來看,與發達國家區域一體化建設和開放相比,中國區域開放建設還存在一些不足,因此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相關經驗,推動區域開放走向新的階段。
構建區域協同機制,破除體制障礙
文章稱,如何打破行政壁壘,形成區域之間真正的互聯互通是區域開放的難題之一。“粵港澳大灣區”涉及一個國家、兩種制度、三個關稅區,區域內不同法律、關稅和行政體系的有效協調是影響區域一體化發展,實現粵港澳長期繁榮的重要前提。
長三角地區也存在因產業結構趨同、缺乏分工而導致的城市功能不明確問題,港口存在重複性建設問題。如何打破現有的行政壁壘,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可以從歐盟自由港建設中學習經驗。歐盟自由港區注重整體規劃,立法先行,遵循“先立法、後設區”的原則,對一線、二線地區實施嚴格監管,各成員國嚴格遵守歐盟理事會頒布和修訂的自貿區法律。
立法是區域開放得以長久發展的重要環節,法律法規為開放區域的建設和企業入駐、商品流通提供了明確的指引和依據,使交易和投資活動得以規範進行,有利於維護市場秩序和減少交易糾紛。如何在長三角地區和粵港澳地區形成常態化的合作協調機制,避免和減少既有的行政體制阻礙,讓各種經濟要素能夠在區域之間自由流動,這不僅需要地方政府之間建立常態化協調機構和法規體系,也需要中央政府的協調布局。
發展配套服務業,抓住發展機遇
文章介紹,從世界三大灣區產業發展規律來看,起步於港口貿易、發展於臨港工業、強大於現代服務業是發達灣區經濟發展的普遍規律。從區域開放來看,美國區域開放經歷了一個循序漸進的過程,自貿區建設的服務業也不斷發展,導向性更加明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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