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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一小區裡放置的智能垃圾分類箱。12月1日起,鄭州將進入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時代。 |
中評社北京10月25日電/10月24日,記者從有關部門獲悉,《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將於12月1日起施行,這意味著鄭州即將進入生活垃圾強制分類時代。不按要求分類投放垃圾,一個多月後將要被罰。
定了,《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12月1日起施行
10月24日,一份“鄭州市人民政府令”在不少垃圾分類運營企業負責人之間傳開,該政府規章就是《鄭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辦法》,將於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隨後,記者向鄭州市生活垃圾分類工作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鄭州市分類辦”)求證得知,該信息屬實。
“《辦法》施行的日期已經定了,是12月1日。”鄭州市分類辦相關負責人說。
不按要求投放垃圾,單位最高罰3000元,個人50元
根據《辦法》,鄭州市生活垃圾採取廚餘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四分類法,生活垃圾應當分類投放、收集、運輸和處置。
不按要求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對單位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50元罰款。
此外,生活垃圾收集、運輸單位未按照規定的時間或者路線收集、運輸生活垃圾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垃圾分類未覆蓋小區,暫不處罰
根據《鄭州市生活垃圾分類管理工作實施方案(2017-2020年)》,鄭州不少小區陸續作為試點,開始推行垃圾分類,按照上述方案目標,在今年年底前,覆蓋率要達到70%,到2020年底要達到95%。鄭州市分類辦最新統計顯示,目前覆蓋率達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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