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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貞昌 |
中評社香港10月27日電/港人陳同佳在香港出獄後,願意為其在台殺害港人女友來台投案,但受到民進黨政府為選情考量的政治操作,處處遭“卡關”致來台時間未能確定。
大華網路報今天“是非集”專欄說,此過程已讓民眾反感,“行政院長”蘇貞昌於是又積極採取混淆視聽的攻勢,竟然把台灣準備受委任擔任陳同佳辯護的律師事務所,連同該事務所負責人陳長文和馬英九,都抨擊為“魔鬼和魔鬼中的魔鬼”。蘇貞昌的“惡嘴巴”有失“行政院長”的格調和身分,多年前“考試院”對政務人員辭職的法律要件,曾提出過“大嘴巴”條款的草案,現在看來這項立法確有其必要性。
“考試院”研擬的《政務人員法草案中》,明定政務人員可隨時請辭,但又另定了四款情形屬“法定辭職”的要件。其中第三款“因言行重大瑕疵,影響其聲譽及政府形象者”,在推出這項法律草案時,不僅“行政院”未表達支持,社會輿論更反諷為“大嘴巴條款”。該一立法確實和“政治責任”的道理多所扞格,但立法理由說得很清楚,是在政務人員應採“自律”原則外,再另以法律明文規定“他律”的規範,目的在於“以求提昇政務人員政治倫理之水準”。
蘇貞昌許是為了爭取民進黨“副總統”候選人,屢屢把“行政院長”身分當成蔡英文選戰的重砲手,在“行政院”這個政府機關內,發表非關“行政院”政務的言論,來攻擊競選陣營或對手,違反行政中立已不在話下。近來民進黨刻意政治操作陳同佳來台投案,“硬抝”和不惜把陳同佳案的司法管轄強推給香港,如“內政部長”徐國勇和陸委會陳明通,已多次表達錯誤的法治觀念和缺乏人性的言論,而蘇貞昌講出的指控,更還猶如民進黨豢養來專門製造惡毒假新聞的網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