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發監察建議書 加強對整改的監督檢查
依據《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內蒙古自治區對西烏旗應急管理局及錫林郭勒盟應急管理局在全區範圍內進行通報批評。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國共產黨問責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規定,給予14名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相應黨紀政務處分。其中,涉嫌嚴重違紀違法5人,由錫林郭勒盟紀委監委對其進行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9年6月,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2·23”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提出處理建議。
“問責是一項政治性、政策性很強的工作,必須堅持依規依紀,強化程序意識,實現精准問責。”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
針對事故暴露出來的問題,自治區紀委監委向有關地區和部門下發了《紀律檢查建議書》和《監察建議書》,要求各責任主體對照職能職責,建立相應的整改台賬,進一步完善工作制度,著力形成長效機制,從根本上防範安全風險,堵塞安全漏洞。
下一步,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將以“2·23”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為鏡鑒,強化政治監督,從根本上遏制同類事故、同類問題的發生。
(來源: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