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潘志立看來,自己認定的事就是“命令”。梁嘉庚則常以“三都王”自居,認為自己定的就是規矩、自己的話就是聖旨。兩人擔任縣委書記期間,無論是獨山縣大量耕地被占用、巨額債務危機、基層組織和職能隨意擅自被改變,還是三都縣不聚焦脫貧攻堅工作等,其根源都是潘志立、梁嘉庚毫無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意識,在貫徹落實中央、省委決策部署上打折扣、搞變通,甚至故意為之,是典型的自行其是、陽奉陰違、膽大妄為。
潘志立平時工作作風霸道,重大事項決策基本上都是他一人說了算,很多項目只要他拍板就開工建設,全然不顧設計、預算、審計環節缺失,導致獨山縣違法違規占地達2.8萬畝,國有資產損失10億餘元。幾年間,獨山縣因違法違規占地被處分的幹部達26人之多。梁嘉庚在收到州委聚焦脫貧攻堅工作、不搞形象工程的“約法三章”後,僅作書面傳達,甚至在省委主要領導對三都縣脫貧攻堅情況做出重要批示後,也只是泛泛提要求,部分項目改頭換面繼續進行。
“把著眼點放在名利雙收上。一方面大力推進自認為有效果的工作,以求得好名聲;另一方面為家人謀利,當官不忘發財。”在潘志立眼裡,脫貧攻堅費時費力出不了成績,只有搞項目建設才能彰顯政績。梁嘉庚也深信,只有項目建得好,才能讓上級領導看到成績。
潘志立不顧中央、省委關於脫貧攻堅的決策部署,將國家利益作為交換,盲目舉債打造“天下第一水司樓”“世界最高琉璃陶建築”等形象工程、政績工程,而自己和家人也大肆收受賄賂、“名利雙收”。在部分貧困村還沒有產業扶貧項目落地的情況下,為了凸顯“政績”,潘志立安排8個鄉鎮每兩個月輪流舉辦一次項目觀摩會,每次花費在60萬元至100萬元左右。梁嘉庚則不顧三都縣位列全省14個深度貧困縣之一且是黔南州唯一深度貧困縣的實際,主導實施在建的1000萬元以上的項目有127個,但與脫貧攻堅有關的只有41個,其中不乏“千神廣場”“雲上書院”等形象工程、面子工程。
他們都從骨子裡認為,當黨員領導幹部就應該被簇擁、被眾星捧月,否則就顯得沒能力、沒市場,作為縣委書記,如果沒有人前呼後擁,豈不是太沒權威了?漸漸地,他們習慣被“圍獵”,享受被“圍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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