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開始收受企業老板拜年的茅台酒開始,潘志立被一點點滲透,進而發展到大肆收受服務對象財物,其家人也跟著效仿,有過之而無不及。按潘志立的話來說,“什麼東西都敢收,什麼人送的東西都敢收”。由於自身不正,潘志立對全縣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不願抓、不願問,對違紀違規黨員幹部,他曾多次表示只要不是貪污就可以不處理。梁嘉庚從第一次到外地出差吃飯時收了老板“順便”給的1萬元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從老家房子裝修到兒子公司買車、在貴陽購買房產,都要老板出錢。
在面對組織調查時,潘志立、梁嘉庚不僅不主動向組織坦白,反而心存僥幸,把組織治病救人的良苦用心當成可以蒙混過關的機會。
潘志立覺得交往的商人“講義氣”、靠得住,不會“出賣自己”,所以想盡辦法對抗組織審查調查,到最後才發覺“真的大難臨頭,什麼人也不可信,我這是咎由自取”。梁嘉庚在黨的十八大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和家人謀取私利,在組織調查時,還請風水先生預測吉凶。
“一案一整改”,及時“回頭看”
確保整改責任落地落實
在警示教育大會上,黔南州及獨山縣、三都縣黨委主要負責同志分別介紹了潘志立、梁嘉庚案整改工作開展情況及下一步工作,貴州省紀委監委有關負責同志作了指導講話,其中“政治站位”“關鍵少數”“標本兼治”等詞頻頻出現。
“我為了完成整改任務,搞形式主義、虛假整改,我深刻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堅決服從組織的處分決定……”面對組織問責,三都縣原副縣長歐某某後悔不已。
去年7月,針對“梁嘉庚在任縣委書記期間為建賽車場拆除香豬屠宰加工場,多支付該場所屬貴都公司賠償款200萬元”的問題,三都縣成立了由時任副縣長歐某某擔任組長的整改小組,負責追回200萬元賠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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