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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評:中美言論自由權不同定義之解析
http://www.CRNTT.com   2019-12-17 00:29:01


 
  中國對新聞管制是美國媒體經常控訴的議題。最近新華社發佈一項新聞禁用詞彙的條例。這在美國是不可思議的。條例列舉五大類:1. 政治和社會生活類,2. 法律法規類,3. 民族宗教類, 4. 港澳台與主權類,5. 國際關係類。這第一批媒體報到中的禁用詞,處處顯現出人道主義,講就公平民權,和主權主義,避免給與賣國侵犯中國主權的人有利可乗。這些禁用詞雖只是新華社發佈的,但不可否認的它希望能立桿見影,能在媒體界發起傚法作用。反觀美國的媒體,把燒‘同志’(gay)旗報道為仇恨罪(hate crime), 而把燒美國國旗報道為言論自由(freedom of speech)。這在中國人看來是很可笑的。這種對言論自由和媒體尺度和影響力的看法,當然是受社會文化的影響。再舉個例子,美國的笑話演員經常把岳母甚至親生父母拿來作骯髒的取笑,這在中國是對長者不敬,大不暐。有必要去污辱父母來取別人一笑嗎?

  媒體話語權與影響力是國家的陾實力,不可忽視。但是媒體的力量和影響是無法平均分給每一個公民的。在網絡通訊發達時代,人民的言論自由是放大了很多,收到的訊息已多到個人難以負荷。所以,要求無限括大言論自由權和媒體影響力(包括破壞性的影響力)並不見得是智舉,反而責成政府,相信政府適當限制言論自由 (防止犯罪)和加強管理媒體 (維護人民隱私民權)會對國家,社會和人民有利。如今人民在網絡上的自由足可保護民權發揮力量。人民要爭取的是網絡普及和與科技跟進。大家可以期待5G、10G的到臨,人民的言論自由和輿論力量會更加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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