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27日電/網評:為《外商投資法》爭取開門紅
來源:環球時報 作者:魏建國(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理事長,商務部原副部長)
明年1月1日,《外商投資法》將正式生效實施,國內外對此都抱有很高期待。以往有外國在華商會及跨國公司高管向我反映,原先的“外資三法”可以精簡成兩個字:“管”與“限”。規定限制的項目有400多種,而規定允許的項目也有三四百種,中間有1000多種需要申請審批的項目。而我告訴他們,此次《外商投資法》也可以精簡成兩個字:“促”與“放”,無論是准入前的國民待遇還是負面清單,其目的都是以法治鼓勵促進外商放手來華投資。這對外商來說無疑是一個大驚喜。
除了驚喜之外,外商也渴望了解《外商投資法》的實施細則。其中涉及報關、審批、金融及服務業開放領域等相關規定。而他們的疑慮則主要集中在三個方面:第一,中國是否能切實執行《外商投資法》實施細則;第二,地方政府是否能將《外商投資法》作為一部法律一以貫之;第三,政策會不會變動。
我認為,外商大可不必有這三點擔憂。首先,外商投資法草案徵求了包括中國美國商會、中國歐洲商會、日本駐華機構、各大型跨國公司的總部及在華分公司的意見。全國人大、商務部、外商企業協會的同志深入一線,對外商提出的包括勞動力成本上升及美中加征關稅波及企業在內的一系列問題都做了詳細調研,並在《外商投資法》中給予了充分照顧。可以說,只要是在中國的土地上,所有企業都被一視同仁、同等對待。其次,不同於原“外資三法”,外商投資法草案是由國務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請審議並通過的,地方政府會予以高度重視並無條件加以執行。新法實施後,也會有督查組督查新法執行情況並會聽取外商反映。再次,正如習近平主席在第二屆進口博覽會的主旨演講中所說,中國“將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持續推進更高水平的對外開放”,“中國開放的大門只會越開越大”。
外商投資法實施後,明年中國外資形勢將發生三個改變。首先,明年中國外資將會首次出現大中小項目一齊發力。明年有廣東惠州得克薩斯美孚100億美元項目、湛江德國巴斯夫100億美元精細化工項目、特斯拉上海工廠5年140億元人民幣項目等落地,這些大項目將帶動其所涉及的成千上萬個中小企業。我預計明年10億美元以上的中型項目有希望超過1000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