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海關總署等五部門聯合發布《關於進一步加強國境衛生檢疫工作依法懲治妨害國境衛生檢疫違法犯罪的意見》。《意見》明確,“不如實填報健康申明卡等方式隱瞞疫情,或者偽造、塗改檢疫單、證等方式偽造情節的”等六類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以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定罪處罰。
違反國境衛生檢疫規定,是構成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的前提條件。在這個意義上,《意見》結合國境衛生檢疫執法實踐,梳理出6類可能定罪入刑的妨害國境衛生檢疫行為,都屬於違法情節較為嚴重、對公共衛生安全危害性較大的行為。其能够有力為司法機關依法防控疫情,精准適用妨害國境衛生檢疫罪提供必要的法律指引,更能凸顯法治防境外疫情輸入的力度,最終夯實防控大局底座。
最新數據顯示,截至3月15日,全國新增確診病例16例。其中,武漢新增確診病例4例,其餘12例為境外輸入確診病例。可以說,境外疫情輸入已經成為當前疫情防控的突出風險。
在全球疫情繼續擴散傳播的嚴峻形勢下,國內疫情防控的持續向好態勢更加顯得來之不易。目前,國內很多地區已經肅清本地病例,嚴防境外輸入成為下一階段面臨的主要任務。一些人啓程回國,這本身沒問題,但在這個跨越國境的過程中,也要謹防疫情向境內擴散傳播。
衆所周知,自新冠肺炎疫情從去年底暴發以來,中國上下付出了極為巨大的犧牲與努力,才取得了如今良好的疫情防控形勢。在這個過程中,中國防疫政策因疫而變、靈活調整也發揮了重要作用。如今境外疫情輸入成為主要壓力,及時采取與之統一的疫情防控重點,用法治手段防止境外疫情輸入,顯然將發揮積極有效作用。
祭出更有針對性的法治手段,將直接震懾那些無視防疫規定的入境人員。最近一段時間,各地出現了一些隱瞞病史、接觸史、旅行史的案例,讓當地疫情防控壓力陡增。比如此前轟動全國的郭某鵬案中,否認出境史的他,用一個隱瞞,打破了鄭州保持19天的零新增確診記錄;而最近的黎某案中,當事人故意隱瞞發病情況,甚至通過吃退燒藥等方式掩蓋發熱症狀,也給接觸者帶來感染風險。及時將這些行為導入法治軌道,才不至於因為個別不守規矩的人危及整個疫情防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