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銀行客戶經理算了一筆賬:“按照我們行現在的利率算,貸款300萬元,房貸月供約16000元,如果用‘經營貸’的話,算上利率和每年的資金過橋費,平均月息約11000元,每個月能少付5000塊。”
記者了解到,用“經營貸”買房的操作方式是先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全款買房後,再將該房產抵押給銀行辦理“經營貸”。
由於“經營貸”僅面向正常運營一段時間的企業的股東放貸,還催生出了買賣公司的交易。有貸款中介稱,如果購房者名下沒有公司,可用三五千元“買”一家公司。
疫期貼息提升套利預期
為應對新冠肺炎疫情,降低中小微企業融資成本,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2月底印發辦法,對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在疫情期間獲得的經營性貸款按照實際支付利息的50%給予最高100萬元的貼息,貼息期限不超過6個月。據測算,深圳將拿出逾30億元做貸款貼息。
然而這一疫期惠企政策,提高了一些投機者的套利預期。“如果用‘經營貸’買房,又有貼息,裡外能省近30萬元。”一名打算買二套房的購房者盤算著,“而且‘經營貸’相當於可以貸出來7成,(二套)房貸只能貸3成。”
由此,對於一些投機者而言,“經營貸”不僅違規套取了利率差,還規避了限貸政策。
對此,中國人民銀行深圳市中心支行20日向轄內銀行下發了自查房抵經營貸資金違規流入房地產情況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