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30日電/新華網評:改革是治理“社區萬能章”的良藥
來源:新華網 作者:馬若虎
近日,民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公安部、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等六部門聯合出台《關於改進和規範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指導意見》,提出將用3年左右時間,逐步建立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工作的規範化制度體系和長效機制,從根本上改變“社區萬能章”、“社區成為證明大本營”等現象。
說到“社區萬能章”,恐怕很多社區都要禁不住吐槽,日常工作中,他們不僅要完成上級交辦的各項任務,還總是被一些本不該自己出具的證明所累。不合理證明多,社區往往要牽扯過多精力,影響服務效能,居民常常也為此“跑斷腿”,降低辦事效率。這種亂象的病灶,無怪乎權責模糊、信息堵塞。唯有直指病灶、對症下藥,方能藥到病除。
清理“社區萬能章”,改革是良藥。針對權責模糊的問題,要列出清單,明確權力邊界。意見列出了親屬關係證明等首批20項不應由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出具證明事項清單,每項證明都對應著明確的辦事途徑,將開具證明的職責範圍依法確定下來,今後社區和居民再遇到相關情況時可以“照單執行”。針對信息堵塞的問題,要加強共享,打破信息壁壘。信息化時代,為民服務應當充分借助互聯網的力量,意見對此提出了明確要求。比如,依托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台建設,推進部門間信息共享核查;加快智慧社區建設,強化“一門式”服務模式的社區應用。當所有信息都上了線、聯了網,只要一鍵點擊,就可實時查詢,很多證明也將因此失去生存的土壤。
該拒絕的證明要堅決拒絕,該跟上的服務要堅決跟上。改革涉及到破舊立新,在新舊政策銜接的過程中容易出現空檔期,或者政出多頭,或者各自為政,這種相關部門管理和服務“真空”、工作斷鏈的問題同樣值得警惕。對於社區不再出具的證明,相關部門應該有接續的辦事程序,而不是甩甩袖子,一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意見要求,對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應當或者可以出具證明、不應出具證明以及應當由相關部門出具證明的事項,都要做好政策措施銜接,列明辦事指南。改革是一項系統工程,確保改革取得實效,就要統籌考慮,提前化解風險,提供堅實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