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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時代的改革更加重視制度建設,特別是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急需取得突破。 |
中評社北京5月24日電/近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了《關於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意見》。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堅持和完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大決策部署;也為在更高起點、更高層次、更高目標上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及其他各方面體制改革發出了新的動員令。
經濟日報發表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會長彭森文章介紹,1992年,黨的十四大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經過近30年實踐,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已經初步建立。特別是黨的十八大以來,改革呈現出全面發力、多點突破、縱向推進的嶄新局面,全面深化改革取得了重大進展。相比過去,新時代的改革更加重視制度建設,特別是深層次的體制機制問題急需取得突破。改革對頂層設計的要求更高,對改革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要求更強,建章立制、構建體系的任務更重。《意見》在研究制定過程中,注重理論和政策的創新,為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重要指針。
當前,我們面臨的是一個不斷創造新輝煌的時代,也是一個不斷應對重大風險挑戰的新時代。中國正面臨著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經濟政治格局發生深刻的大變化、大調整,新冠肺炎疫情的蔓延給人類社會帶來重大挑戰,全球經濟陷入衰退已在所難免;中國社會主要矛盾發生深刻變化,經濟下行壓力持續加大,經濟體制改革進入深水區,市場激勵不足、要素流動不暢、資源配置效率不高、微觀經濟活力不強等問題依然存在。在這種形勢下,《意見》的制定發布,宣示了中央推動新一輪市場化改革再出發的堅定決心。
發展無止境,改革亦無止境。當今世界,國家之間最根本的競爭,是制度的競爭。制度優勢是一個國家最大的優勢,而制度的缺陷和短板也是國際競爭中最大的風險和隱患。我們要進一步解放思想,堅定不移地把目標導向的改革,也就是市場化改革的任務擺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上,堅持問題導向和目標導向相統一,用市場化改革的思路和辦法破解發展中的挑戰和難題,用改革釋放的紅利造就中國經濟新一輪持續健康高質量的發展,加快構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
文章認為,只有競爭公平,才能從根本上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才能保證不同的市場主體平等獲取生產要素,推動要素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在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關鍵在於處理好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改革開放40多年來,政府與市場的關係始終是經濟體制改革的核心問題。這個問題的本質就是在資源配置中是市場起決定性作用,還是政府起決定性作用。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理論和實踐都證明,市場配置資源是最有效率的形式。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市場經濟本質上就是市場決定資源配置的經濟”。自黨的十四大以來,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不斷健全完善,但是目前存在的突出問題仍然是市場體系還不健全,政府和市場的關係沒有完全理順,市場決定要素配置的範圍有限,政府對微觀經濟干預過多,市場和社會發揮作用不夠等。
當前,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改革方向,就要充分尊重市場經濟一般規律,“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這一方面要求加快建立完善高標準的市場體系,在市場能夠高效配置資源的領域、在市場機制可以有效調節的事項上,讓企業成為真正的市場主體、成為配置資源要素的主體。另一方面要繼續轉變政府職能,最大限度減少政府對市場資源的直接配置和對微觀經濟活動的干預。為實現這一目標,關鍵是在深化市場化改革過程中,堅持競爭中性的原則,完善公平競爭審查制度。市場經濟的核心是公平競爭,只有競爭公平,才能從根本上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才能保證不同的市場主體平等獲取生產要素,推動要素配置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實現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優化。
加強和完善宏觀調控,更好發揮政府的作用,也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但是各項政策的出台,都不應忽視和動搖競爭政策的基礎地位。堅持以競爭政策為基礎來協調相關政策,應成為一個原則。當前,釐清政府和市場關係的一個重點熱點問題,是如何加強產業政策與競爭政策的協同。各項產業政策只有通過公平競爭審查,突出創新引領、創新驅動的導向,逐步建立普惠、公平的鼓勵創新政策體系,才能協同好與競爭政策的關係。增強政府維護公平的市場競爭秩序、防止壟斷和其他不正當競爭行為的力度,是未來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重要途徑。
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
文章指出,對各類所有制的經濟主體一視同仁,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產權與合法權益;通過破除阻礙要素自由流動的體制機制障礙,實現資源配置方式的優化與改進。
在新時代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重點在於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經濟體制改革必須以完善產權制度和要素市場化配置為重點”。現代產權制度是市場經濟的基石。健全歸屬清晰、權責明確、保護嚴格、流轉順暢的現代產權制度,是提振市場信心、激發市場活力的基本保障。要健全各種所有制經濟產權制度,包括國有產權制度、非公經濟產權保護制度、知識產權及各種新型產權制度、農村集體產權制度和居民財產制度。要深化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保障農民的集體產權權利;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經營性國有資產產權管理制度;加強對知識產權創造、運用、交易、保護等一系列活動的制度供給和保障,加快建立知識產權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加強企業商業秘密保護;加強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力度,對各類所有制的經濟主體一視同仁,平等保護民營經濟產權與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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